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6887.“这是我的名,直到永远”表神性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。这从“神的名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“神的名”是指用来敬拜神的整体上的一切事物,因而是指祂的品质(参看2724, 3006, 6674节)。但神性本身无法被敬拜,因为它无法通过信或爱来接近,在一切观念或理解之上,正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,即:
从来没有人看见神,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。(约翰福音1:18)
又:
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祂的声音,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。(约翰福音5:37)
因此,“神的名”因是神性本身的品质,故是能被靠近和敬拜的神性人身。
神性人身是“耶和华的名”,这一点明显可见于约翰福音:
耶稣说,父啊,愿你荣耀你的名。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,我已经荣耀了,还要再荣耀。(约翰福音12:28)
此处就神性人身而言,主自称“父的名”。以赛亚书:
我耶和华凭公义召你,必拉你的手,保守你,使你作人民的约,作外邦人的光;开瞎子的眼,领被囚的出牢狱,领坐黑暗的出监牢。我是耶和华,这是我的名。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人。(以赛亚书42:6-8)
以赛亚书这一章的上述几节和前面几节经文明显论述主;“耶和华的名”所指的,正是祂;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:经上说“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人”;这些话在论述主时,表示将荣耀归给祂自己,因为祂和耶和华为一。
摩西五经:
看哪!我差遣使者在你前面,在路上保护你,领你到我所预备的地方去。
你们要在祂面前谨慎,听从祂的声音,因为祂必不容忍你们的过犯;因为我的名在祂中间。(出埃及记23:20-21)
“耶和华的使者”在此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(参看6831节);由于神性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,故经上说“耶和华的名在祂中间”。主祷文中的这句话,即“我们在天上的父,愿人都尊您的名为圣”(马太福音6:9)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,以及整体上藉以敬拜祂的一切。
10112.“只是外人不可吃”表那些不承认主的人没有将良善变成他们自己的。这从“外人”或外邦人和“吃”的含义清楚可知。“外人”或外邦人是指那些在教会之外的人(2049, 2115, 7996节);那些不承认主的人可以说就在教会之外;在犹太民族当中,那些不承认耶和华是他们的神,或不允许自己在教会的仪式中接受指示的人可以说就在教会之外;那些承认祂,允许自己接受指示的人被称为“寄居的”,他们拥有和本地人一样的权利(8007, 8013, 9196节)。“吃”是指将良善变成人自己的(10109节)。不承认主的人之所以没有将良善变成他们自己的,是因为承认一个人的神是宗教信仰的起点,在基督徒当中,承认主是教会的起点;因为没有对主的承认,不可能有传给,随之也不可能有信,因而不可能任何爱。正因如此,基督教会所教导的第一件事就是没有主就没有救恩。因为凡一个人称之为真理并相信的东西,以及凡他称之为良善并热爱的东西,都不能被称为真理和良善,除非它来自神性,因而除非它来自主。事实上,没有人能凭自己相信真理,或实行良善;相反,如众所周知的,一切真理和一切良善都是从上头来的。由此很明显地看出,教会里那些不承认主的人不可能拥有信,因而也不可能拥有对神的任何爱,从而不可能得救。这一点在以色列民族当中由这一命令来代表:他们要承认耶和华是他们的神,他们的敬拜会被接纳并称为圣,那时他们要分别为圣,无论就其内层而言,他们是何品质。因为代表纯粹是外在的,对这个民族来说,仅处于外在就足够了(参看9320e节所提到的地方)。因此,他们当中那些不承认耶和华,而是承认别神的人,无论如何献上一样的祭物,和其他人一样敬拜,仍被逐出教会,如那些拜巴力和其他神明的人。由此可见,那些生在教会,心里却否认,或说不接受主,无论他们对待他人的方式,或说在道德生活上品质如何的人,在来世将面临怎样的命运。大量经历也使我得以认识到,他们不可能得救;主在约翰福音中也明确教导了这一点:
信子的人有永生;不信子的人不得见生命,神的震怒停留在他身上。(约翰福音3:36)
至于教会之外的各个民族,那些出于其宗教信仰而活在某种对邻之仁和某种对人形式的神,宇宙创造者的爱之中的人,在来世被主接纳并得救。因为当被天使教导时,这些人承认主,信祂并爱祂(参看2589-2604节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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